牧原股份表示,公司董事長秦英林于2月17日、高級管理人員徐紹濤于2月15日分別賣出其所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券,上述交易行為構成短線交易。秦英林本次短線交易產(chǎn)生的收益金額為8688.81萬元,秦英林已將收益金額全數(shù)上繳公司;徐紹濤本次短線交易產(chǎn)生的收益金額為6.92萬元,徐紹濤已將收益金額全數(shù)上繳公司。
就此次短線交易基本情況來看,秦英林在2021年8月25日買入了牧原轉債3785.57萬張,成交均價100元/張,成交金額約為37.86億元;在今年2月17日賣出牧原轉債579.44萬張,成交均價115元/張,成交金額約為6.66億元。
徐紹濤則在2021年8月25日買入牧原轉債1798張,成交均價100元/張,成交金額約為17.98萬元;在今年2月15日將1798張牧原轉債全部賣出,成交均價138.6元/張,成交金額約為24.92萬元。
對于構成短線交易的原因,牧原股份表示,秦英林、徐紹濤均不具有短線交易的主觀故意,不存在利用短線交易謀求利益的目的。
據(jù)了解,深交所于2021年2月25日發(fā)布的《關于可轉換公司債券適用短線交易相關規(guī)定的通知》中規(guī)定“二、可轉換公司債券買入(含申購)、賣出行為均發(fā)生在《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辦法》施行以后的情形,納入短線交易規(guī)制范圍?!?br>
牧原股份表示,秦英林將上述規(guī)則理解為牧原轉債發(fā)行首日、申購日、原股東優(yōu)先配售繳款日、存續(xù)期起始日、計息起始日均為2021年8月16日,債券持有人自2021年8月16日已經(jīng)取得可轉債相關權利。自2021年8月16日起推算6個月,即2021年8月16日至2022年2月15日為短線交易禁止期間,因此2022年2月16日(含當日)后賣出可轉債不構成前述法規(guī)中所稱短線交易?;谏鲜雠袛?,秦英林于2022年2月17日通過大宗交易賣出牧原轉債。
投融資專家許小恒對北京商報記者表示,可轉債屬于《證券法》規(guī)定的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,無論是否進入轉股期,均適用短線交易的相關規(guī)定。
股權關系顯示,秦英林除了是牧原股份董事長之外,還是公司實際控制人。